广州市中医医院是广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珠玑路总院坐落于有“西关”之称的荔湾区黄沙地段,与风景秀丽的沙面、白鹅潭相邻。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名院建设单位、广州市中医名院,广州市中医中药研究所设于院内。医院下设同德门诊部和五羊门诊部两个分支机构。曾荣获“省文明中医医院”、“省百家文明医院”等称号。
医院珠玑路总院目前开放使用病床数520张;经广州市发改委批 准,由广州市政府投入建设的广州市中医医院同德围分院,床位数205张,已完成建设,预计今年上半年投入使用;5年内,还将在天河区建成一家800床的新院区。届时医院病床数将达1500余张。
目前我院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1名,独立招收、培养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承担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实习、带教任务。医院学科齐全,重点专科优势明显,设专业科室20多个,专科(专病)80多个;有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4个,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中医名科20余个;脉管炎科是全国最早建立的两个脉管炎专科之一,早在1978年就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医院承担各级科研课题近百项,多项课题获国家、省、市科研成果奖。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一、拟招聘的专业、人数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等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
5、应届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或以上。
(三)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人数及资格条件等: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 91EXAm.org17年2月12日
2、报名方式:
在本公告附件1中下载《广州市中医医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岗位及代码,考生姓名,所学专业,手机号码)》,于报名时间内将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kzpyi@126.com报名。
(二)考试:
报名并经我院确认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我院组织的招聘考试。
1、考试地点、范围:
考试在广州市中医医院珠玑路总院进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珠玑路16号)。
程序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试及面试,内容包括本专业相关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素质。通过考试测试应聘者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发展潜力。
2、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gzszyy.com/)“人才招聘”中查询。
3、考试的方法:
(1)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gzszyy.com/)“人才招聘”中发布。
(2)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参加笔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5,则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实践能力考核)。考生放弃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3)完成实践能力考核的人员可参加面试。
(4)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参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的精神执行,我院自行安排。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应聘资格条件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我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我院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三、参加考试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近照、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排名情况等。
2、在职人员:个人简历、近照、毕业证及鉴证证明、学位证及鉴证证明、资格证、聘书、执业证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凡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原标题:广州市中医医院2017年第二批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广州市中医医院2017第二批公开招 聘人员报名表(报考岗位+考生姓名+所学专业).xls
| 报考岗位代码 |
报考岗位 |
考生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学历 性质 |
学位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方向) |
毕业时间 |
联系电话(手机) |
邮箱(Email) 地址 |
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
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
外语水平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现户籍地 |
通讯地址 |
籍贯 |
婚姻 状况 |
身高 |
裸视视力 |
矫正视力 |
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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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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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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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右: |
左: 右: |
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xxxx学校 高中 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xxxx学校xx专业 本科 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xxxx学校xx专业 硕士研究生 |
| 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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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有内容(A-AA列)均为必填,务必填写在蓝色区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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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请不要改变表格任何格式及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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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我们将通过你所填写的邮箱地址(N列)发送笔试通知、实践能力考核通知及面试通知等,请务必填写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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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表格填写完整后请将表格重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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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此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发送至gkzpyi@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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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专业名称 |
| 201 |
血液科医师 |
中医内科学(血液病方向) |
| 202 |
肾内科医师 |
中医内科学/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肾病方向) |
| 203 |
心内科医师 |
中医内科学(心血管方向) |
| 204 |
脑病科医师 |
中医内科学/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神经内科方向) |
| 205 |
肺病科医师 |
中医内科学(肺病方向) |
| 206 |
妇科医师 |
妇产科学 |
| 207 |
儿科医师 |
中医儿科学 |
| 208 |
神经外科医师 |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 |
| 209 |
心胸外科医师 |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心胸外科方向) |
| 210 |
普外科医师 |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普外方向) |
| 211 |
泌外科医师 |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泌外方向) |
| 212 |
骨科医师 |
中医骨伤科/骨外科/中西医结合临床(骨科方向) |
| 213 |
急诊医师 |
中医内科学/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心血管方向) |
| 214 |
ICU医师 |
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学(肾病方向/神经内科方向) |
| 215 |
麻醉医师 |
麻醉学 |
| 216 |
眼科医师 |
眼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眼科方向) |
| 217 |
同德口腔科医师 |
口腔专业 |
| 218 |
同德口腔科医师 |
口腔专业 |
| 219 |
病理科医师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 |
| 220 |
检验师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221 |
B超医师 |
医学影像学 |
| 223 |
放射医师 |
医学影像学 |
| 224 |
放射医师 |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
| 225 |
同德B超医师 |
医学影像学 |
| 227 |
保健科医师 |
预防医学 |
| 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双学位 |
| 228 |
制剂室生产 |
药物制剂/中药制药 |
| 230 |
空调维护员 |
制冷与空调技术等相关专业 |
| 231 |
基建工程师 |
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 233 |
医务管理 |
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 |
| 234 |
护士 |
护理学 |
| 235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 |
| 237 |
心电图医师 |
临床医学 |
2、《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粤卫办函〔2014〕488 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护士条例》、原卫生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内容应明确申请人如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8 个月以上的护理临床实习导致不能进行执业注册的后果由学校承担(模板见附件 1)。 二、除综合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等,只有具备教学医院的资格方可根据护理临床实习教学计划接收护理、助产专业的实习学生并据实开具实习证明。我省教学医院名单可在“广东省卫生科教网”(http://kj.medste.gd.cn)查询。非综合医院和教学医院的护理临床实习视为无效。 - 2 - 三、《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下简称“实习证明”,模板见附件 2)中的实习时间以进入医院参加护理临床实习开始计算,连续实习时间不能少于 8 个月,休假时间累计超过 1 个月者实习时间顺延,间断实习时间超过 3 个月者须重新安排并重新计算实习时间,实习科目须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其中,内科、外科各科实习时间不少于 6 周,妇科、儿科各科实习时间不少于 4 周。在省外医院实习的,还需出示《临床实习手册》原件供负责注册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查验。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注册机构要高度重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加强护士临床实习工作指导,对临床实习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坚决不予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附件:1.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证明(模板) 2.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模板)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