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局: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671213
淮安市急救中心:83933965
本简章由淮安市急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淮安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联系电话 |
名 称 |
职 责 |
类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淮安市卫生局 |
淮安市急救中心 |
医生 |
急诊急救
|
专技
|
3 |
研究生 |
相应学位 |
急诊医学、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英语六级 |
0517- 83933965 |
淮安市急救中心
2013年6月7日
http://rsj.huaian.gov.cn/web/harsj/zhxxcx/2013/06/07/2811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