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才招聘计划 |
岗位 |
科室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医师 |
呼吸内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
骨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足踝外科专业 |
普外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痔瘘专业(女性) |
泌尿外科 |
硕士研究生 |
2 |
|
麻醉科 |
硕士研究生 |
2 |
|
重症医学科 |
硕士研究生 |
6 |
中级2名,初级4名。可申报专业:重症医学、麻醉、急诊医学 |
神经内科 |
硕士研究生 |
3 |
神经内科医师2名,肌电图医师1名 |
肿瘤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
妇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
产科 |
硕士研究生 |
12 |
高级职称4名,初级职称8名 |
儿科 |
硕士研究生 |
7 |
|
感染性疾病科(包括肝病中心) |
硕士研究生 |
2 |
中级职称1名,初级职称1名。初级职称可申报专业:中西医结合肝病、中西医传染病专业 |
康复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高压氧医师1名,可申报专业:高压氧、神经病学、神经外科专业 |
皮肤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中级1名,可申报专业:激光美容专业 |
疼痛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可申报专业:麻醉或疼痛专业 |
急诊科 |
硕士研究生 |
2 |
可申报专业:急诊医学专业 |
超声科 |
硕士研究生 |
8 |
可申报专业: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
医学影像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核医学医师1名,可申报专业: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
心电图室 |
硕士研究生 |
2 |
可申报专业:心内科专业 |
护理 |
本科、学士 |
50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应届护理(含助产)专业毕业生 |
技师 |
医学影像科 |
本科、学士 |
2 |
核医学技师1名,核物理师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可申报专业:放射技术、医学物理学专业 |
病理科 |
硕士研究生 |
1 |
病理技师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可申报专业:病理生理学专业 |
康复科 |
本科、学士 |
4 |
技师4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可申报专业: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专业 |
编码员 |
本科、学士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可申报专业:临床医学、统计学 |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双向选择、择优、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高层次专业人才:临床、医技各专业。
2、其他专业人才:见附件二
二、岗位条件
按照泰医附院发【2016】9号文件(见附件一)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三),将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发送邮件到tyfyrczp@163.com。
或将上述材料邮寄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366号,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邮编:271000)
联系人:常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6412
其他专业人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
原标题: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2017年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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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医附院发[2016]9号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印发《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规定(修订稿)》的通知(1).doc
泰医附院发〔2016〕9号
关于印发《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人才招聘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现将《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规定(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6年3月2日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规定
(修订稿)
为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发展的需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现对医院人才招聘规定进一步修订。
一、人才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考核、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学历与能力同等要求的原则;
(三)按照适用、精干、高效;各专业、各层次人员配置均衡的原则;
(四)坚持人才引进的物质保障、工作保障与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二、人才招聘的岗位及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各专业学科带头人
基本条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临床业务、管理经验和科研能力,对国内外先进技术有一定的掌握和了解,并有计划的实施开展。具有带领学术团队进入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杂志发表五篇及以上文章,或作为前三位的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成果奖。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三级甲等医院学科带头人经历及科研能力较强者优先。
2.学术带头人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
(2)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领先的特色技术;
(3)有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或高级职称者优先。
3.博士研究生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2)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相符。
(二)中初级人才
1.医师岗位
初级岗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符;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中级岗位: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符;
(3)具有三级医院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中级职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2.护理岗位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在三级医院工作一年及以上者优先;
(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医技、管理等岗位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其他岗位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程序、严格控制。一般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
三、相关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待遇双方协商;
(二)学术带头人提供5万元安家费;根据其学科建设、发展情况和我院对其所从事专业的急需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提供周转房(两室一厅);提供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三)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学术带头人待遇相同;
(四)初级、中级岗位根据国家、省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四、人才招聘的程序
(一)确定年度用人计划
1.医院根据部门、科室用人申请和医院发展需要确定。
科室用人申请由部门、科室依据工作需要经科务会研究提出(须科务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人事部门汇总,经医院党委研究后形成医院年度用人计划草案,报学校审定。
2.将用人计划通过医院网站对外公布。
3.医院根据拟招聘人才的情况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院领导、职能部门及相关用人科室负责人组成,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临床水平和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一般应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核情况,由考核小组拟定招聘人选。
4.医院根据考核小组意见,提交党委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报学校核定后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后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
(二)补充用人计划
1.医院于每年上半年招聘结束后,除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博士之外,一般不再安排进人工作,特殊需要的需经医院党委研究后报学校审批(指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使部门、科室功能变化导致紧急用人等情况,用人部门、科室写出书面申请报人事科,经医院党委研究后报学校批复)。
2.医院依据学校批复情况,按照人才招聘程序进行招聘。
(三)医院于每年12月底将年度进人情况汇总报学校备案。
五、人才招聘的方式
招聘人才的方式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采取聘用制和合同制两种方式。
六、招聘人才的工作职责
招聘人才必须有明确的岗位和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必须明确服务期内医疗、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指标。
具体岗位职责要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承诺,由医院和招聘人才协商并通过签订工作协议的方式确定。招聘人才要接受医院的管理与考核。
七、招聘人才的工作考核
(一)招聘的高、中级人才服务期间要进行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聘期结束考核。
(二)招聘人才由相关主管部门及所在科室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看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年度考核重点对其年度完成情况和确定的任务指标进行考核督导,聘期结束考核重点对其确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终止聘任和各项待遇,直至解除合同。
八、其他规定
(一)用人科室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积极为招聘的优秀人才创造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各项条件。
(二)招聘人才计划中所涉及的特殊津贴及安家费等(学科建设经费和科研启动费除外)均为税前金额。
(三)招聘人才的服务期管理按照我院有关服务期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规定中所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不包含专升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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