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江油市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并办理人事代理;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资料送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并办理人事代理。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再次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3年内不得参加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办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江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市监察局0816-3221919;
市人社局0816--3220717;
十一、指定信息发布网站
面试、体检、考核(政审)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ibai.cn/)、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libai.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本公告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 岗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专业 |
学历 |
年龄等其他条件 |
1 |
卫生局 |
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
专业 技术 |
外科 |
1 |
普外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40岁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 |
1、直接考核; 2、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
康复科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35周岁以下 |
1、直接考核; 2、2012--2013届毕业生; 3、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
中医科 |
1 |
中医内科(中西医结合肝病方向) |
中医科 |
1 |
中医内科(中西医结合风湿免疫方向) |
2 |
市中医院 |
差额拨款 |
内科 |
1 |
中西医结合 |
肾病 |
1 |
中西医结合 |
心血管病 |
1 |
中医内科 |
妇产科 |
2 |
中医妇科 |
3 |
民政局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
临床 |
2 |
精神医学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 |
临床 |
3 |
3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 |
超声 |
1 |
临床医学(限超声诊断方向) |
影像 |
1 |
放射医学 |
附件二:江油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下载.doc
2013年7月2日
http://fsx.jiangyou.gov.cn/jiangyou/290766949476990976/20130703/434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