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xydwfy.com)网,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题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果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若出现放弃人员,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在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综合考核入围人员名单及试工考核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若出现放弃人员,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试工考核和面试考核。招聘岗位及入围综合考核人数1:1及以下比例岗位,应聘人员须达到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1、试工考核
(1)试工考核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xydwfy.com)网,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试工。
(2)试工入围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为期一个月的试工考核。试工考核满分100分,成绩由用人科室从工作能力、服务意识、人际关系、执行力、劳动考勤等方面量化考核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试工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
(3)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若有放弃人员,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在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试工成绩、面试考核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布成绩。
(2)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报考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在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等事项。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综合考核(试工考核×50%+面试考核×50%)×70%=100。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的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http://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http://www.xydwfy.com)网上公布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如下:
(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个人在院校或原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个人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在考察环节有放弃者或不合格者放弃此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人事科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十三、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十四、招聘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新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及单位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新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人:孙广志监督电话:0991—4362270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调配科科长监督人:王戈监督电话:0991-4362341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主任监督人:庄艳监督电话:0991—7950985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http://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xydwfy.com)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http://www.xjmu.edu.cn/)、新疆 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xydwfy.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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