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7、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8、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应聘人员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9、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确保通讯畅通,不得随意更改通讯方式。
注:身份证号末位为“X”的,要小写进行录入,上传照片为不得大于20K的近期正面照片。 10、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可再次报考该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11、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
12、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班?
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13、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区直、医疗岗位应聘政策咨询电话:15715472317
教师岗位应聘政策咨询电话:15763730726
应聘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2167148
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4日
http://www.jnsz.gov.cn/Item.aspx?id=24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