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2月18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金穗路9号15F人事部
(三)报名方式:通过邮寄提交相关资料或到现场报名
(四)具体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标准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支付。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中心行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制度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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