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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信息(一)
2011-02-14 19:54:3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2011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信息
应聘须知:
1、请有意应聘者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本人简历、学校推荐材料、成绩单(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等复印件纸质版,交或寄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科;来院投简历者,请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到人事科。
2、建议在本人简历封面醒目地显示以下项目:
(1)拟应聘的科室(部门)及专业(岗位)(一般只写一个);
(2)毕业学校(研究生含本科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学历(硕士及以上者注明导师);
(3)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本人近照。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一所卫生部管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国家爱婴医院,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黄金地段石牌岗顶,紧邻地铁三号线D出口;毗邻天河体育中心、广州火车东站、天河客运站、华南快速干线出口,交通便利。
医院围绕“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专科特色明显的强大的现代化医院”的战略目标,不断优化人才队伍,提升管理理念,多年来保持稳健的发展势头,已拥有一支以优秀的临床医学家、医学教育家和医学科学家为骨干的专业队伍,发展成为专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全面发展、拥有现代医疗设备及设施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普外科、内分泌科、神经科、肾内科、耳鼻咽喉科属于国家级重点学科;肝移植科、感染性疾病科属于广东省医学重点专科;肝脏病学科是医院的龙头学科;风湿内科、骨外科、泌尿外科、介入血管科、精神科等优势学科,在广东省、华南地区享有盛誉,在全国均有一定影响。医院先后获“广东省文明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医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等一系列称号。
近年兴建的肝脏病大楼和综合大楼已投入和即将投入使用,按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的萝岗院区亦将建成,医院总规模床位达2200张,职工近3000人。因我院两个院区规模进一步扩大,医院各项事业强劲发展,需面向201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青年才俊,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来我院建功立业!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动编制基本条件及相关事项
1、招聘流动编制基本条件
(1)2011届毕业生(为统招全日制,不含暂缓就业者),有较好的学历背景,原则上要求毕业于“985”或“211”高校,第一学历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应按期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2)身心健康,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能承担夜班工作;
(3)品学兼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行政处分;
(4)研究生毕业者应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年龄一般要求硕士在28周岁以下,博士在34周岁以下。
2、流动编制人员性质及相关事项
(1)被选拔聘用的流动编制人员与医院签订流动人员聘用合同(博士流动期一年,硕士流动期二年,学士流动期三年);
(2)在合同期内,流动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籍等由政府授权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进入临床工作的流动编制住院医师,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专科医师培训,具体办法按中山大学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4)流动编制人员与我院签订的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聘期考核合格,医院将根据相关条件,按照中大人事[2009]226号文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从医德高尚、综合素质高、业绩较突出、有培养潜质(其中住院医师还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流动编制人员中,择优选拔并报学校批准,按照固定编制人员调入,并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已进入临床的本科毕业住院医师经双向选择,也可继续受聘住院医师签订合同,转入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流动编制人员按固定编制人员调入后,确认其在我院流动期间的任职资历,承认其工龄,有关待遇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办理。
(6)经双向选择,未与我院继续签订合同的人员,合同到期后,可选择在国内外继续深造,或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医院为其提供工作表现证明。
(二)招聘聘用合同基本条件及相关事项
1、招聘聘用合同人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团结协作,相互尊重,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
(2)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任务,并胜任夜班工作;
(3)同情、关心和体贴服务对象,工作细心,待人热心,虚心听取意见;
(4)语言文明,举止稳重,仪表端庄;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学校应为地区市一级以上学校,实习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
(6)年龄在18~28岁,身心健康;
(7)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本职工作。
2、聘用合同人员性质相关事项
(1)被选拔聘用的合同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6个月为试用期);
(2)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人员自行委托政府授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3)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户籍等均由人事代理的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办法
1、请有意应聘者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本人简历、学校推荐材料、成绩单(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等复印件纸质版,交或寄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科;来院投简历者,请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到人事科。
2、建议在本人简历封面醒目地显示以下项目:
(1)拟应聘的科室(部门)及专业(岗位)一般只写一个
(2)毕业学校(研究生含本科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学历(硕士及以上者注明导师);
(3)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本人近照。
(二)招聘及面试安排
1、2011年我院第二批招聘面试计划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2、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
3、面试:应聘毕业生按时到通知地点报到,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等;
面试一般程序:本人用英语(聘用合同可用中文)自我介绍,答辩等;
特殊程序:考核、考试或试用(用人科室认为有必要时启用此程序);
4、通知面试入围者到本院保健科体检(参加体检者并非最终录用者);
5、医院组织考查、审批,确定招聘流动编制、聘用合同人选;
(三)通过手机短信或网上公共邮箱通知招聘结果
(四)通知拟受聘人员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签订就业协议书等;
(五)拟受聘的流动编制人员需报送中山大学人事处备案及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来院面试者住宿、差旅费及伙食费均请自理。
Tags: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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