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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四川凉山州会东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2人公告(一)
2017-04-11 16:09:4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东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 考试网 [http://www.lszpta.gov.cn/]和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hd.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26个,共46个招聘岗位116个名额,其中:管理岗位17名,专业技术岗位99名。具体岗位见附件《会东县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范围中的“全省”、“全州”是指:截至2017年4月15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 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4月15 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5. 报考“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仅面向在我县服务期满且仍在岗的“三支一扶”志愿者、“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干部、“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会东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招聘单位负责。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至4月19日24: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 ,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 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陆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 资格初审。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4月15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20日24: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者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组织人社部门咨询。报名截止后(4月19日24: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所有考生均不能再进行报名。

特别强调: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请报考者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责任自负。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4月15日至4月21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专业性特别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到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会东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7年4月26日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未留、留错或联系不畅的后果自负)。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两科。

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

科目二:卷面满分为100分。报考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岗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余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3日,详细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专业性特别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到2: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 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单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包含报考岗位需审核的内容。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因 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制发面试通知书。

3.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hd.lsz.gov.cn/上发布公示。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30%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所有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均需加测尿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组织人社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核

组织人社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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