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领取準考证时间:9月4—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请应聘人员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领取準考证,联係电话:0916-2628606。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為2013年9月7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準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準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準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满分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范围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係、法学、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文学知识、歷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陜西省情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面试人员确定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名次后,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含末位并列成绩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未达到1:3比例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低於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汉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告。
3.面试
面试满分為100分。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实施。面试考试费50元,由取得面试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向汉中市人社局缴纳。面试的范围、时间、地点、方式及缴费等有关情况,将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於60分的不予招聘。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為: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前。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对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体检和考察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準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準(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市人社局提出復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復检。必要时,市人社局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復检。復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復检结论為準。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期间,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等情形,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為七天。
(八)终审和聘用
1.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我局进行终审:
(1)报考未就业毕业生岗位的:普通高等院 91ExAM.org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报名时要求的证件等。
非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持:失业登记手续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库手续和报名时要求的证件等。
(2)报考基层工作经歷岗位的:
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介绍信和报名时要求的证件等。
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员和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歷但未办理正式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持:保管档案的县级及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介绍信和报名时要求的证件等。
所有人员还须提供《公共科目笔试準考证》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如:身份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產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2.终审合格的,凭我局签发的《陜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等手续,到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同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招聘纪律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招聘公告一经发布,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变更相关信息。
(三)对於在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偽造学歷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作弊、冒名顶替等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市范围内组织的同类考试,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联係电话:0916—2628606,监督电话:0916—2626190。
根據《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陜人社發〔2012〕105號)等文件的精神和規定,經研究決定,對2013年市屬醫院需要補充的工作人員面向社會統一公開考試招聘,共計15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高等院校未就業畢業生(以下簡稱“未就業畢業生”)。
2.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包括服務期滿三年的“振興計劃”人員和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以下簡稱“基層工作人員”)。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致殬I、個體經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或服務期滿年限截止時間到2013年7月31日。從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取得後的時間開始計算。
畢業證、學位證等各種證件的發證日期為2013年7月31日前。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4.年齡為18—35周歲,即1977年8月1日至1995年8月1日期間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
專業須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要求。學歷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即畢業證能通過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網站驗證;
6.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它條件。
(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事業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離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3.2008年以來在中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現役軍人、新錄(聘)用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5.在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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