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06年8月我单位入选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2008年5月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了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学科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积 聚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加 强我区疾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 〔2011〕15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135号)文件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现 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22人。为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合计2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名,管理人员3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见附表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疾控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具备相应岗位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在公共卫生机构或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单位工作;
7.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我中心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9 -29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4楼人事科。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 到1:3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方可开考。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实名制入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荣誉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原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4.公共卫生机构或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5.四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公共卫生机构或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单位工作经历以及是否符合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和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公开招聘对象。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体检、聘用
应聘者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范围和内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即日起注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的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经报请自治区卫生厅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 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作为 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果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信息将在广西卫生信息 网、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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