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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甘肃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暨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500人公告(一)
2017-06-12 11:15:1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甘发〔201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91号)精神,加快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村医队伍,从2016年起,由省财政支持,我省将连续10年开展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专科)定向培养项目,重点为村卫生室定向培养村医,为了做好2017年甘肃省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以下简称农村医疗专项)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甘肃医学院、河西学院各招收250名,共500名。为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三年制专科医学生。

二、招生对象

农村医疗专项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原则上主要招收农村户籍考生。要求培养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毕业后志愿在村卫生室至少定向服务6年以上。

三、录取办法

(一)志愿报考农村医疗专项的学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所有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K段)后单独设置填报页面,填报时间为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招生录取安排在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层一”进行。

(二)考生在填报农村医疗专项志愿前必须对相关报考要求、就业协议等进行全面了解。考生填报农村医疗专项志愿时需填写知情同意书(未年满18岁的考生需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签字),视作本人志愿参加 91exam.org农村医疗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由学校审核,择优录取。

(三)学生一经录取,标志本人与培养学校的培养关系和毕业后在我省村卫生室工作6年的服务关系确立。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学生本人须与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

(四)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入其他专业就读,其在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四、相关优惠政策

(一)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省级财政补助,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给予补助,三年共补助3万元,其中,2.7万元用于学费及生活补助,0.3万元用于岗前培训。

(二)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凡符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录要求的优先纳入“3+2”模式的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按“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定向村卫生室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实行合同管理。未能参加“3+2”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学生,直接履行服务承诺。

(三)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毕业后,到指定的村卫生室上岗后按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管理,享受村医工资待遇,并为其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卫生院缺员时,优先从医疗专项录取的毕业生中招录。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对符合家庭医生签约条件的优先纳入。在开展或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时,优先安排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鼓励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四)毕业生6年服务期满后,能胜任并自愿从事村医工作的,鼓励继续留任。达到村医退出条件的,享受村医退出后的有关养老政策待遇。

五、违约处理

(一)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按规定须获得相应的学历。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

(二)被医疗专项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岗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3万元,并缴纳补助费20%的违约金计0.6万元,共计3.6万元。

(三)未按约定履行完6年服务年限的,按每少服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支付0.5万元,一次性退还享受的补助,并支付前述费用2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就业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其违约事实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关于实施2017年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暨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的公告

点击下载>>>

1.甘肃省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培养知情同意书(样本)

 附件1

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甲方:                                 (招生学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学生)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国家在高等医学院校实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教育,旨在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  乙方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志于从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毕业后自愿到定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甲方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录取乙方为订单定向免费教育医学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医学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医学生。

第三条  按照培养服务农村基层全科医生的目标,制订免费医学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训,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估。

第四条  在乙方本科五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第五条  关心免费医学毕业生的成长,并为他们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提供或创造条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持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医学生。乙方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将按退学处理。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第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本科为五年。

第八条  在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第九条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经过五年或三年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毕业后到县级行政卫生部门报到,在定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不少于六年。

四、终止协议: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㈠ 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

五、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十三条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

自动放弃甲方学籍。

六、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处理方法详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乙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到指定基层卫生机构工作;

毕业后到指定基层卫生机构工作未满六年且未经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七、附则: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甲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监护人(签字或按手印)

签订日期:         

 

 

 

 

 

 

 

2.甘肃省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定向就业协议书(样本)

附件2

甘肃省201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甲方: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                  (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填写)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为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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