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电话:023-74616156 18723829165
2.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1)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2)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考核时间:2017年6月27日下午14:00开始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新教学楼本部501教室。
(3)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专业答辩,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后按报考岗位得分高低,对应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确定拟签订协议的人选
确定为拟签订协议的人选,若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经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计生委研究同意,签订拟聘协议前其缺额在考试考核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对岗确定体检人员(拟聘对象)。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具有规培证、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学历高者、应届生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负。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赴高校招聘3个岗位人员在签订拟聘协议前其缺额在考试考核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余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其余岗位人员在进入试岗、面试、体检、资格复审以及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或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垫江县人力社保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有关合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在招聘工作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考试聘用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垫江县2017年上半年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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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垫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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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名额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公共科目考试 |
专业科目考试 |
是否试岗 |
备注 |
1 |
垫江县人民医院 |
介入室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2 |
耳鼻咽喉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3 |
院前急救部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男性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4 |
产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5 |
康复医学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35周岁及以下 |
男性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康复治疗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6 |
放射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医学技术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7 |
护理部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护理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护理基础知识 |
是 |
2015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8 |
病案统计室 |
职员九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用统计学、统计、统计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管理学基础知识 |
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限医学院校毕业生 |
9 |
园林岗 |
职员九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林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管理学基础知识 |
否 |
|
10 |
管理岗 |
职员九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本科: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艺术学;
研究生:公共管理类、艺术学理论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管理学基础知识 |
否 |
|
11 |
垫江县中医院 |
口腔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12 |
儿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13 |
医教部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全科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14 |
急救部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15 |
眼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眼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16 |
放射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医学影像技术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医学基础知识 |
是 |
|
17 |
护理部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护理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
护理基础知识 |
是 |
2015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
18 |
超声科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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