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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重庆市垫江县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1名工作人员简章(一)
2017-06-12 18:06:4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垫江县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面向社会(应往届)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面向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科类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7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面向社会(应往届)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垫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体检合格,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工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须在2017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等;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被我县拟聘的事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卫生和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3)

1.报名时间、地点

(1)卫生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和地点(具体岗位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4楼大会议室

2017年6月24日下午2:00-6:00在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4楼大会议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报名联系电话:(023)74518603(023)74616156

(2)其它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和地点(具体岗位见附件3)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一楼大厅

2017年6月24日下午2:00-6:00在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一楼大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报名联系电话:(023)74616156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打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等材料。如实准确填写《审查表》(附件4)和《报名表》(附件5),并按规定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同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其中乡镇卫生院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2)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考生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公共科目笔试:其它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详见附件1、3),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采取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备2B铅笔。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没有专业科目测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和卫生事业单位进入试岗人员名单以及其它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进入试岗、面试人员请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3)面试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医学类专业岗位面试分为试岗考核和结构化面试,非医学类专业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卫生事业单位医学类专业试岗考核(具体试岗岗位详见附件1)

试岗人选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除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外,试岗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到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附件1)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附件1)其他岗位进入试岗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试岗考核,否则,不能进入试岗考核。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试岗考核。试岗考核分值100分。

试岗考核由县卫生计生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整个试岗考核接受县人力社保局和县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监督。

试岗内容以所报考专业(岗位)知识技能为主,同时考察试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情况。具体试岗考核办法由县卫生计生委另行制定,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实施。试岗方案在试岗开始前5个工作日在垫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试岗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试岗考核考官对考生试岗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试岗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并报县卫生计生委和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试岗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进入试岗考核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试岗动员大会。不按照规定参加试岗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卫生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

非医学类专业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附件1)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附件1)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同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所有试岗人员试岗考核完毕后和其它非医学类专业进入面试的人员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同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结构化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结构化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卫生事业单位医学类专业考生面试总成绩=试岗考核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卫生事业单位非医学类专业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总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其它事业单位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附件3)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附件3)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同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面试方式:除县广播电视台外,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县广播电视台岗位面试考核内容为实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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