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91-6633881(济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简章由济源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济源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设置一览表
济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
来源:
http://rsks.jiyuan.gov.cn/rsks/gggs/gggs/201707/t20170705_334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