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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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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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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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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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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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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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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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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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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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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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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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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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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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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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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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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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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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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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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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学习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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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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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选调院长报名登记表
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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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
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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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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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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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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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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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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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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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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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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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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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资格审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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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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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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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选调院长经历业绩评价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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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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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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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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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与分值 |
得分 |
教育情况(13分) |
普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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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11分)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学历(9分) |
工作匹配情况(27分) |
任职情况(10分) |
任三乙医院院长2年以上(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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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二甲医院院长2年以上或副院长4年以上(8分) |
任三乙医院科室主任3年以上(8分) |
任二甲医院科室主任5年以上(6分) |
职称情况(10分) |
聘任在卫生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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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在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7分) |
一线工作情况(7分) |
在一线工作满5年及以上(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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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线工作满3年不满5年(5分) |
在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下(3分) |
工作实绩(40分) |
年度考核情况(10分) |
近3年考核等次被评定优秀等次3次以上(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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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考核等次被评定优秀等次2次以上(8分) |
近3年考核等次被评定优秀等次1次以上(6分) |
近3年考核等次被评定合格(称职)等次(5分) |
受表彰 情况(10分) |
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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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及以上表彰(8分) |
获县(区)级及以上表彰(6分) |
论文写作情况(20分) |
在国家级医疗主流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满分20分,发表1篇计基础分16分,每增加1篇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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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医疗主流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满分16分,发表1篇计基础分12分,每增加1篇加1分) |
在市级医疗主流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满分12分,发表1篇计基础分8分,每增加1篇加0.5分) |
综合评价(20分) |
参考经历业绩报告,对参加竞聘人员的专业背景、经历、业绩和进修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承担的工作量越大,成效越突出的得分越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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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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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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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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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1.一线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7年 月
日; |
2.各项目得分以分项中最高分计算,不累加计算; |
3.表彰是指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先进表彰或行业主管部门先进性表彰,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
4.论文写作是指围绕医院管理和发展的理论文章及与自己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不含消息、简讯、文学艺术、网络文章。同一文稿在不同媒体发表的,只计1次分。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精神,加快推进沾益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深化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增强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宽深化改革。经曲靖市沾益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一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人才担任沾益区人民医院院长,现将公开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法人管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通过院长竞聘上岗,充分调动县级公立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沾益区公立医院能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公立医院。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院长1名。
四、岗位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是曲靖市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并在医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二)领导管理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懂经营、善管理,能够顺应卫生事业发展要求,具有开拓创新思路和举措,敢于担当,工作有激情,能够有力推进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
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7月17日):
1.担任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院长2年及以上或副院长3年及以上,或科室主任任职5年及以上;
2.在三级乙等以上医院任科室主任2年及以上。
(四)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
(五)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六)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提供年度考核表)。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1.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相关管理学位的;
2.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授予的各类荣誉,以及医药卫生行业的国际或全国性学术荣誉的;
3.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各类荣誉,以及医学某学科领域担任地市级及以上学术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常委的;
4.获得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各类荣誉,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
(八)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