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涟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岗位表 |
序号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开考
比例(倍) |
岗位要求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名称 |
类别 |
职责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1 |
涟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涟水县乡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专技 |
临床诊疗 |
001 |
10 |
2 |
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推拿(学)、社区医学、乡村医士、全科医学 |
1.聘用后须在2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另行择业;
2.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为大专及以上。 |
0517-82380796
0517-82380779 |
五港中心卫生院、石湖镇卫生院各1人、杨口卫生院、岔庙镇卫生院各4人 |
2 |
临床医生 |
专技 |
临床诊疗 |
002 |
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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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集中心卫生院、大东镇卫生院、前进镇卫生院、陈师镇卫生院各1人、南集镇卫生院5人 |
3 |
检验医生 |
专技 |
临床检验 |
003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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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岔庙镇卫生院、五港中心卫生院、唐集中心卫生院各1人,杨口卫生院2人 |
4 |
影像医生 |
专技 |
临床影像 |
004 |
5 |
2 |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放射医学 |
岔庙镇卫生院、南集卫生院、唐集中心卫生院各1人,杨口卫生院2人 |
5 |
涟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涟水县南集镇卫生院 |
工作人员 |
专技 |
卫生工作 |
005 |
1 |
3 |
大专及以上 |
|
临床药学、生物药学、生物制药、生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现代中药技术、药剂学、药理学、药学、中药、中药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制药、 |
聘用后须在2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另行择业。 |
0517-82380796
0517-82380779 |
面向在涟水县“三支一扶”项目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支医人员 |
6 |
涟水县疾控中心 |
公卫医生 |
专技 |
公卫预防 |
006 |
1 |
3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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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聘用后须在2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另行择业;
3.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为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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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检验医生 |
专技 |
临床检验 |
007 |
1 |
3 |
|
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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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卫生检验 |
专技 |
卫生检验 |
008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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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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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护士 |
专技 |
护理 |
009 |
1 |
3 |
|
护理(学)、高级护理、高等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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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涟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涟水县人民医院 |
内科医生 |
专技 |
临床诊疗 |
010 |
1 |
1 |
研究生 |
取得博士学位 |
内科学 |
聘用后须在2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另行择业。 |
0517-82380796
0517-8238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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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眼科医生 |
专技 |
临床诊疗 |
011 |
1 |
1 |
研究生 |
取得博士学位 |
眼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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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临床医生 |
专技 |
临床诊疗 |
012 |
8 |
1.5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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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内科学、呼吸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神经病学、肿瘤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外科学、普通外科学、口腔基础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中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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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临床医生 |
专技 |
临床诊疗 |
013 |
8 |
1.5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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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作人员 |
专技 |
公卫预防 |
014 |
2 |
1.5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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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管理、医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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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涟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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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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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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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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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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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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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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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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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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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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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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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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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务(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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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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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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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岗 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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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供的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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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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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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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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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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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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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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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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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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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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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需要说明的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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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填写的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如有虚假等不实情况,则取消本人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报名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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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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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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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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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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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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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涟水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涟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4日—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涟水县卫生计生委(涟水县涟城镇安东北路北门闸南原县信用社)五楼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517-82380779、82380796。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涟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17年涟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