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科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职称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http://www.ndfsyy.com/)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5564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
附件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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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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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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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后免冠
一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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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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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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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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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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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全日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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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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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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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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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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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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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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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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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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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审考核单意位见 |
年 月 日 |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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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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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3年9月2日
A man is known by the company he keeps. 从其交友知其为人.
He that believes all, misseth; he that believes nothing,hits not. 全信必有所失,全不信一无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