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省残联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公布。
4.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省残联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根据面试成绩可进行依次递补。
(四)考核
省残联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员,到其所在单位,着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未通过考核或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省残联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残联网站、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公示期间因多种原因造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因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省残联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在职人员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
省残联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汇总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省残联凭省委组织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省残联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以及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残联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残联网站、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8-82660072(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3325429(省残联机关纪委)、028-82661995(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
附:1.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3.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综合评审表.doc
来源:
http://www.yibin.gov.cn/ybdt/detail.jsp?newsId=485125&classId=0201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