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布。
七、体检
(一)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覃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监督。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组织体检的部门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八、公示和聘用
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拟聘人员报有关审批机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报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进行管理。
九、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和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其他
(一)2016年参加全国资格考试成绩通过尚未办理证件人员,可凭相关文件或者有效成绩单参加报名考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发出面试通知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面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覃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75-4650724
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4861026
附件:
1.2017年贵港市覃塘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7年贵港市覃塘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覃塘区基层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来源:
http://gg.gxrc.com/ds/gg/Article.aspx?ArticleID=8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