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医岗位考试时间:
①基础理论知识笔试:9月16日上午9:00。
②实作实训与面试:2013年9月17日上午8:30。
5.考试地点:临沧卫校教学楼四楼4-20教室。
六、考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一)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
每个岗位的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1:3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的,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2.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条件
(1)临床医学教学岗位、护理学教学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试讲与面试人选。若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
(2)校医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实作实训与面试人选。若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 定,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
3.考评要求
(1)笔试的组织
全过程在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评小组中随机抽取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讲师以上职称各1名教师,封闭出题、制卷、阅卷和登分,当天在学校公告公示栏内公布笔试成绩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资格复审:笔试后对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的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报名条件不实者,取消考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递补人员参加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对自动放弃参加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的人员,需写出放弃说明书交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递补人员参加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凡递补参加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
(3)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的组织
笔试结束次日进行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全过程在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评小组中确定7人为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评委,参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7名评委现场评分,当天在学校公告公示栏内公布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成绩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者,不予录用。
(二)考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1.临床医学教学、护理学教学岗位
(1)基础理论知识笔试:占40%
临床医学教学岗位考《诊断学》,护理学教学岗位考《护理学基础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监考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评小组中随机抽取两名人员,在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
(2)试讲与面试:占60%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指定课题(岗位要求的专业科目),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及技能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时间30分钟。参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与面试,评委现场评分。试讲与面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者,不予录用。
2.校医岗位
(1)基础理论知识笔试:占40%
考《诊断学》和《学校传染病防治》,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监考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评小组中随机抽取两名人员,在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
(2)实作实训与面试:占60%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考“密闭式静脉输液”和“肌肉注射”,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及技能、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时间30分钟。参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实作实训与面试,评委现场评分。实作实训与面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