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按每个选聘岗位的笔试、试讲与面试或实作实训与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若不符合拟聘所需身体条件的,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试讲(或实作实训)与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
八、公示
经笔试、试讲与面试或实作实训与面试考核并经体检合格的,用人单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为期7天的公示,如无异议,正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手续与备案
用人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后, 91ExAm.org向主管部门行文上报聘用报告和填报《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委编办签署备案意见后,按下列程序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1.本市范围内在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一经聘用,须由本人持用人单位的聘用通知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向原任职单位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等提取手续,原任职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2.本市范围外的在职人员的聘用:由市教育局根据《聘用报告》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出具聘用函报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给相关人员原任职单位的人社主管部门,并按有关人事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3.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聘用: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公开选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十、工资待遇和聘用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 91ExAm.org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883-2126457(临沧卫生学校)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沧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0883-2131867(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0883-2124315(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
临沧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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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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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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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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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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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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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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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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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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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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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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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学校)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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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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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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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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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学
习)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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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原单位
教育主管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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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2013年9月4日
Better spare to have of thine own than ask of other men. 求人不如自己省.
What greater crime than loss of time? 浪费时间是最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