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在医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3日内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4)笔试全程进行电子监控。
2. 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1)面试由医院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由5—9位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面试考核(本单位专家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面试包括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试讲答辩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等,试讲答辩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以本专业科研课题或论文为主,时间10分钟左右。试讲结束后,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提出3-5个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在试讲结束后回答其中2-3个问题。专业技能测试仅针对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应聘人员,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3)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当天在医院公告栏和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同时,将面试合格人员的姓名、性别、招聘岗位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在医院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3日内将综合成绩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进行审核备案。
(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全程录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或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等者加试一场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有关事宜在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或《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报请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医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以医院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八、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医院招聘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及时在医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负有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招聘组织领导
1.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的领导工作。
2.领导组下设公开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事宜。
3.医院公开招聘选拔录用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选拔录用工作。
十、咨询
咨询电话:0355—2094516、2095033(人事科)
监督电话:0355—2091508、2091363(纪检监察办)
原标题: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2017年8月3日
Diet cures more than doctors. 自己饮食有节,胜过上门求医。
Better the devil you know than the devil you don't know.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