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7日至17日报名(一)
|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在市人社局网站、“佛山民政网”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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