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成绩快速提升技巧

TOP

山东省选调生考试申论真题及参考范文(三)
2011-12-21 16:46:34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98次 评论:0
应免费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还可享受税费减免及小额贷款政策。民政部门还要给短期内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1月4日,河北省承德市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中心副主任佟彦春透露,从2006年7、8月份举行的两次招聘会统计的数字看,约有3000多大学生目前尚处于失业状态,而注册登记的人数还不到1/10!

    2006年9月,该中心曾组织开展过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当月,一度有近300名大学应届毕业生注册失业登记。此后,前去注册的就寥寥无几了。

    政府就业援助在石家庄市同样遭遇“寒流”,2006年9月1日至11月20日,仅有3015名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大学毕业生仅占44.7%。而整个河北省,也只有不到5000名大学生办理失业登记。

    为帮助大学生就业,河南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除办理失业登记外,还规定:登记失业的毕业生,不但可免费享受职业指导、就业推荐,还可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对希望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生,劳动部门还将为其提供创业培训。

    然而,在郑州市职介中心,负责失业登记的同志介绍,政府启动“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援助”以来,到去年11月初,还没有应届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甚至来咨询的都少得可怜。

    此前,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曾在7月中旬推出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低息小额担保贷款”、“登记失业大学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9月份,郑州市民政部门又面向生活困难的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推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援助”,但均遭到冷遇。

    在2006年河南省秋季人才交流会上,刚从郑州大学商学院毕业的吴国华早早就赶来了。小吴从去年底就忙着四处投简历、找工作,各种招聘会跑了不少,可一直没找到满意的单位。即便如此,他也从没打算进行失业登记或申请低保。“大学刚毕业就失业,无颜见江东父老。”

    大多数大学生都表示,进行失业登记太“丢面子”。“一旦办了失业证,也就意味着成了失业人员,而失业和待业是两个概念,宁作待业人员也不作失业人员。”河南大学法学院的小赵这样对记者说。

    大学生对政府就业援助不“感冒”,只是因为“面子”和“难为情”吗?河北科技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毕业生说,自己不存在失业问题,“不进行失业登记,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对工作不满意,或者不合适!”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认为,“就业难”,难在找不到薪水高、发展空间大、升职前景好的“好工作”。

此外有很多大学生认为,登记失业后劳动部门推荐的就业岗位、提供的培训项目,多是面对下岗职工、外来打工人员的,很难有“满意”的职位。“读了几年大学,去做家政,我不干;计算机都过三级了,参加初级培训也没什么用。”一位大学生说。

    河南大学一名大学毕业生说,他们班至少还有1/3的人没落实工作。“我们也希望获得就业援助。但符合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培训项目还很欠缺。”至于小额贷款,“对没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来说,短期内实现自主创业的可能性很小”。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业指导专家认为,大学生“冷对”就业援助,折射了大学生当下不成熟的就业心态。

    这位专家表示,劳动部门提供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帮助措施,都是结合就业援助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的。比如,大学生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大学生申请小额贷款,劳动部门也可根据需要邀请创业指导专家为其提供帮助。

    “在我们中心注册登记的学生,目前已有30%找到了工作。”佟彦春说。

    “是否登记失业,主动权在学生个人。随着就业服务的日渐完善,‘想得开’的毕业生会逐渐增多。”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刘建民认为,为大学生办理失业登记也有利于政府掌握大学生的就业情况,并以此制定相应的福利、保障政策。他相信随着相关政策不断健全完善,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会接受失业登记的。

    河南省社科院有关专家指出,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大学生要冲破“刚毕业即失业”的困境,就必须放下架子,抛弃“宁待业,不失业”的观念,把就业需求与政府就业援助有效“对接”。

    “建议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正视‘失业’,充分利用政府给予的帮助,早日找到理想工作!”这位专家说。

    材料四:

    新华网长沙12月19日电(记者侯严峰、王研)当前正值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全国不少地方招聘会开得热热闹闹,但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令人担忧:有些单位,为求职者设置了诸如性别、年龄、相貌、学历、户籍、经验等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就业门槛。

    近日“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5.5%的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58%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许多单位明确声明不要女性,借口是女性要生孩子、不专心工作;一些单位招聘员工好似选美,完全不看是否有真才实学;在公务员招考中,相关单位屡屡提出“只限本地户口”的条件。甚至血型不好、城市独生子女等,都成了拒绝求职者的理由。个别企业“姓裴不吉利、姓贾有损公司信誉”等歧视性要求,已荒唐到极其可笑的地步。

更值得忧虑的是,在供求比例失衡、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这一现象有普遍化、“正当化”、“合理化”的趋势。因为用人单位处于优势,把持着话语权,求职者面对就业歧视时很少有人诉诸法律。

    就业歧视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损害了求职者的权利和尊严,有的求职者因被歧视心灵受到伤害,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其次是破坏了社会公平,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优化配置,成为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于就业平等,我国相关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法律往往没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导致就业歧视愈演愈烈。

    要消除就业歧视,需要加快立法,将有关法律中反就业歧视的宣示性条款变成更具操作性的规范。政府部门应尽快全面清理目前公务员招考中的

Tags: 责任编辑:91kaoshiwang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2009年山东省选调生考试行测真题.. 下一篇2009年湖南省选调生考试行政能力..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