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工作需要,同时报考该公司的考生体检、考察均已合格,根据《关于2017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平国资〔2016〕120号)的规定,现将该公司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其他公司拟录用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国资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620847)。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原标题:2017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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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拟录用人员名单
平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