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经过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就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 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1、刘贤根,男,37岁,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在蚌埠恒达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工作,拟聘用为监察审计部审计管理岗位;
2、于晴洋,男,37岁,东南大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在江苏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拟聘用为工程管理部房建工程管理岗位;
二、公示期:
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1日(五个工作日)。
三、公示要求:
1.如对拟招聘人员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实事求是,电话及信函应告知反映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 严格保密反映人员及反映的情况。
四、受理人员、电话及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蔡朝阳,联系电话:02557338355、18652822221。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6号506室。
原标题: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拟聘用工作人员公示
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