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职(执)业资格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有关任职或从业经历证明(社会保险信息查询记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2)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 请保持手机畅通,考试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形式及时通知。
5. 联系电话:0579-82176896(杨女士)。
(三)资格审核
公司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招聘职位职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不足1:3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但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经本人同意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
(四)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掌握情况以及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知程度、岗位胜任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中共党员的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为中共党员的工龄长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均为非中共党员的,工龄长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公司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人选的工作实绩。如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金华人才网及金华市金东城乡社会事务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dsfg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证明。
四、薪酬待遇
聘用对象执行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金东城乡社会事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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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金东城乡社会事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2.金华市金东城乡社会事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金华市金东城乡社会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原标题:金华市金东城乡社会事务发展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