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人/月。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调整为2.5%。三项经费应调增所得额=192.5-166.644=25.856(万元)(3)按照税法规定本年应该留存的坏账准备=180×0.5%=0.9(万元)税法上应该冲减坏账准备=1.2-0.9=0.3(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1.08+0.3=1.38(万元)(4)国债利息不用纳税,因此调减所得额7万元;股息性所得税法上应该按还原为税前确认。股息所得调增所得额=38÷(1-24%)-38=12(万元)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7=5(万元)(5)利息资本化的期限为9个月,应调增所得额=9(万元)【提示】属于会计差错,在原所得税申报表43行之前调整。(6)销售收入=8000(万元)债务重组视同销售收入=47(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收入60万元应该填入申报表的第一行,作为费用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23(万元)费用限额基数=8000-7-20-38+47+60+23=8065(万元)【提示】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收入和股息收入不能作为费用限额基数。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065×0.3%+3=27.195(万元)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065×0.5%=40.325(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45-27.195)+(60-40.325)=37.48(万元)(7)视同销售应调增的所得额=47-50×(1-20%)=7(万元)债务重组应调增所得额=50-47=3(万元)该业务共调增所得额=7+3=10万元(8)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60×5%=3(万元)应缴纳城建税=3×7%=0.21(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3%=0.09(万元)应该缴纳营业税费=3+0.21+0.09=3.3(万元)【提示】由于没有指明是否是土地使用权和取得的方式,因此按收入的全额纳税。(9)转让无形资产应该调增所得额=60-35-3.3=21.7(万元)(10)申报表第43行----------------------------------------3、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企业),1996年8月在我国某经济特区依法设立,经营期15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该企业1996年—2003年的经营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年度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应税所得额30-302080120180200230出口产值占当年企业产品产值40%50%60%70%75%60%80%2004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1-12月取得境内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12月份200万元)、取得出口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12月份600万元);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分别取得餐饮收入90万元,歌厅40万元;(2)12月份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3)12月份转让股票收益70万元;转让国库券收入30万元;(4)全年应扣除的销售(经营)成本7300万元(未含12月份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际应酬费70万元、技术开发费60万元(2003年的技术开发费50万元);经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用期限半年,支付了利息费用24万元(同期银行借款利率为5%);(5)在“营业性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资助相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经费40万元,自然灾害损失3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偿5万元);(6)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4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了20%的公司所得税.(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地方所得税不考虑;该企业选择从1997年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1)计算199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计算1997年—2001年共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计算200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计算200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计算2004年应缴纳的营业税;(6)计算2004年12月出口货物应退还的增值税;(7)计算2004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8)计算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交际应酬费;(9)计算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10)计算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性支金额;(11)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2)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境外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1)199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15%=4.5(万元)注:外商投资企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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