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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34(十四)
2011-04-30 13:50:4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企业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白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 全部价款。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价款,并按实际缴付的 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3)甲公司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进行股权并购、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分期缴付出资时,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 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在本题中,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额应不低于90万美元(1000×60%×15%)。 (4)丙公司的投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 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5)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 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 和监事会。 (6)丙公司在合营合同中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根据规定,服务性行业(包括彩扩、洗 像)应当在合营合同中约定经营期限。 (7)甲公司应当就该情形向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继承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进行股权并购的,由并购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继承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债务。 (2)甲公司股权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白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 全部价款。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价款,并按实际缴付的 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3)甲公司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进行股权并购、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分期缴付出资时,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 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在本题中,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额应不低于90万美元(1000×60%×15%)。 (4)丙公司的投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 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5)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 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 和监事会。 (6)丙公司在合营合同中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根据规定,服务性行业(包括彩扩、洗 像)应当在合营合同中约定经营期限。 (7)甲公司应当就该情形向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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