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企业破产法(二)
2011-01-02 19:21:3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不属于破产费用的范围,该费用属于共益债务。
1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C.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D.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产生。管理人的指定有随机、竞争和接受推荐三种方式。
11、管理人的产生方式不包括( )。
 A.随机方式  B.竞争方式  C.接受推荐方式  D.自我推荐方式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管理人的报酬。财产总额-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8000-900=7100(万元)报酬 余额100×12%=12 7100-100=7000400×10%=40 7000-400=6600 500×8%=40 6600-500=6100 4000×6%=240 6100-4000=2100 2100×3%=63 报酬合计=395
12、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并被法院受理。经核查,该公司财产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其中已设立抵押的设备价值900万元。管理人可以得到的报酬最多是( )。
 A.144  B.208  C.395  D.510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关管理人的组成和产生。根据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得担任管理人,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3、下列有关管理人产生方式和组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依法指定  B.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担任  C.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但已经刑满释放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  D.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管理人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所以C选项错误。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及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所以D选项错误。
14、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A.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B.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和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  C.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出席债权人会议  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过半数通过,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0万元)的半数以上。考生注意,如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通过。
15、某破产企业有12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500万元,由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
 A.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700万元  B.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5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终止重整程序。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16、某公司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在重整期间,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债务人申请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B.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C.债务人为继续营业为借款设定担保  D.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的申请。根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1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原文”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以上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A.8%  B.5%  C.10%  D.15%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重整计划的执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18、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下列作法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B.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C.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D.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按照重整计划相应调整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和解协议属于特别决议,首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本题7人有表决权)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本题为3000-900=2100,2/3即1400万元)。
19、某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有9人,债权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有2位债权人的债权900万元由破产企业的财产作担保,债权人未声明放弃优先受偿权。在讨论和解协议时,如果全体债权人都出席了会议,下列情形可能通过决议的是( )。
 A.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  B.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  C.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  D.有5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终止和解协议。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Tags: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企业破产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证.. 下一篇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企..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