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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企业破产法(四)
2011-01-02 19:21:3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 B.破产清算事务所  C.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D.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参考答案: [A, B, C,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职责。《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8、下列属于管理人职责的是( )。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C.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D.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参考答案: [A, B,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是管理人的职权。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通过和解协议  B.通过重整计划  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D.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参考答案: [A,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决议。甲公司重整计划在表决时,第一组的表决虽然在表决人数上同意的债权人达到出席会议的债权人2/3,已过半数,但是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只达到1/2,未达到债权总额的2/3,因此第一组的表决未通过;第二组的表决在表决人数上同意的债权人达到出席会议的债权人2/3,已过半数,而且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也已达到债权总额的2/3,因此第二组表决已通过;第三组表决时同意的债权人因仅达到1/2,即半数,而没有超过半数,因此表决未通过。因重整计划需各表决组均通过,所以甲公司的重整计划不应通过。
10、甲公司是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进行表决,按债权人的债权类型将债权人分成三个组,其中第一表决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2/3同意,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第一表决组债权总额的1/2;第二表决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2/3同意,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第二表决组债权总额的2/3;第三表决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1/2同意,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第三表决组债权总额的2/3。有关该重整计划的通过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一组的表决未通过  B.第二组的表决未通过  C.第三组的表决已经通过  D.该重整计划未经过债权人会议通过  
参考答案: [A, B,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的表决权。根据规定,有特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不享有对和解协议草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权。
11、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包括( )。
 A.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通过和解协议  D.重整计划的分组表决  
参考答案: [A,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根据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12、下列有关债权人委员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由7名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组成  B.由8名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工会代表组成  C.由9名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组成  D.由7名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以及1名债务人的工会代表组成  
参考答案: [A,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13、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参考答案: [A, B,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4、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
 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参考答案: [A, B, C,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程序的终止。《企业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15、下列选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是( )。
 A.债务人恶意减少财产  B.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  C.债务人有欺诈的行为  D.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参考答案: [B,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和解申请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16、关于和解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B.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C.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  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能向法院申请和解  
参考答案: [B,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
Tags: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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