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对报考人员尚不构成违纪违规的不诚信行为如何处理?
答:为规范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营造公务员考试录用良好环境,对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考生,将记录其行为。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24、问: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答:报考人员可以仔细阅读《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25、问: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简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 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二) 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三) 送达法律文书;
(四) 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五) 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六) 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七) 执行死刑(注:基层法院司法警察无此项职责);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警衔制度。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