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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一)
2014-07-01 22:06:4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公安机关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下同)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和范围: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7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即198371日至19967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狱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87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25周岁(即198871-19967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中,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结案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录124名,其中市公安局(含直属单位)67名、南部6名、营山21名、蓬安10名、仪陇20名。

本次招考同一职位考生在全市拉通排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南充市2014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公招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71日至76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471日至6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本次公招时间紧迫,报名资格初审原则上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此公告和“公招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此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78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考务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77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2111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限南充市本次招录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722日至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特警职位需加试专业测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91考试网安机关特警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7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五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3、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人社局于20148月下旬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5%+《申论》成绩×15%+笔试加分;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5.笔试加分:

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报考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728日前的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专业测试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所有笔试人员均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在笔试后三日内进行。专业测试具体事项将于715日另行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公告。

面试前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前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2014829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其中:特警职位按面试前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公布。

报考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

2.公安机关、监狱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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