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安消防支队颍东区大队是一支集灭火、防火于一身的公安现役部队,担负着颍东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阜阳市公安消防支队颍东区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军队和公安法规及规章制度,热爱消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管理,保守秘密。
2、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条件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具有较好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有志为保卫颍东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的。
4、基本熟悉颍东辖区情况。
5、有相关工作经验,复退军人优先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8人,男,年龄在18岁以上25岁以下。
三、岗位职责
具体工作以协助现役官兵承担灭火和救援任务为主。
四、福利待遇
1、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工作考勤和交通补助500元/月,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比例的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
2、工作期间服装、食、宿均由大队统一提供。
3、每月享有6天休假时间,国家法定假日轮休。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个人简历、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持退伍证。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
2、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报名→报名资料审核→初试→政审→体检→培训→考核→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招聘。
3、招聘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6月4日
4、报名地点:阜阳市涡阳路88号颍东消防大队二楼中队部。
5、联系人及电话:陈队长 18298133010,2522119
六、使用管理
1、招聘后依据《安徽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施准军事化的日常管理。
2、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对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比武竞赛取得优异成绩或者日常工作表现优异的按有关规定给于发放奖金证书、定期增资、推荐入党和参加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等奖励。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附件:报名登记表
颍东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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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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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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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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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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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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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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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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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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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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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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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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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信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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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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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格式:姓名,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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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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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安消防支队颍东区大队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