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并报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一)人民警察1 1名;
(二)人民警察2 1名;
(三)人民警察3 3名。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5年6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717918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5张,并填写《温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选调1人的职位报考比例须达到1:3;其他职位报考比例达到1:2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报考比例的职位,需报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是否开考或转改其它选调职位。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单。
(三)选拔办法。笔试、面试及考察总分为100分。
1、笔试(占总分50%)。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占总分45%)。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遇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工作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4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占总分5%)。进入面试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选调对象的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历年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总分为5分。(自参加工作以来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受到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每次得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每次得1分;年度考核为优秀公务员或评为优秀党员的,每次得0.3分。因同一事项受奖励的,不重复计分。所得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对各考察对象赋分,最高不超过2分。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得分和考察情况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各职位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及公示。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由所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选调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不予以办理转任手续。
(六)办理转任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请示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确定。
附件1:《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1 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
职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选调要求 |
选调范围对象 |
基本条件 |
备注 |
人民警察 1 |
1 |
1、专业:计算机软件与网络应用、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网络、信息工程、电子应用、计算机应用与技术专业等毕业; 2、经历:从事网络管理满2年及以上。 |
1、全省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或公安系统原籍温州人民警察。 2、全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除行政执行和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的放宽至大专,其它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医生专业职位(40周岁)1975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35周岁)1980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4、男性; 5、体检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符合人民警察政审条件; 7、所在单位同意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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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 2 |
1 |
取得医师职业执业资格(范围:内、外科、精神科或全科) |
人民警察 3 |
3 |
有一定的行政执行、刑事执行或管教经验。 |
附件2:《温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2
温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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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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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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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一
寸
近
照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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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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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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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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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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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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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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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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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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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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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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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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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
201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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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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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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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职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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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或
参照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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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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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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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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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其中报考人民警察1职位的从事网络管理经历要详细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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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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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本人以上填写属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情况属实,同意报考。
(盖章)
年 月 日 |
选调单位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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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2、简历根据经历分段填写。
3、报考人名警察1的,报名时请同时附上由单位出具的经历证明;报考人民警察2的,报名时请同时附上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