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5年11月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2人公告
2015-11-21 16:09:3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书记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2名。

二、书记员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4.年龄:18-30周岁。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11月2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于2015年11月29日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zzy2013@163.com。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3) 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二)考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12月1日带上身份证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4号)审判庭二楼会议室参加考试,考试分为听写记录、计算机打字录入和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为优秀及称职者,正式聘用,考核为不称职者不予正式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0830-3108672

原标题: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点击下载>>>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19日



Tags:警察 招警 考试 招聘 辅警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5年11月黑龙江富锦市公安局辅..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