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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河南嵩县法院检察院总工会3个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4人公告
2017-04-12 20:45: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缓解我县法院、检察院和总工会等单位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 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4名。其中,法院14名(书记员9名,协警5名),检察院7名(检务辅助人员7名), 总工会3名(文秘、法律、计算机专业各1名)。

三、 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对象

嵩县籍户口,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出生)。

(1)报考书记员职位的,为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男女均可。

(2)报考协警职位的,为男性4名,女性1名,均为未就业退伍兵或警校毕业生(退伍兵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者高中,警校毕业生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含1.0)。

(3)报考检务辅助人员职位的,为未就业的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4)报考总工会职位的,为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曾在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派遣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嵩县人才网和嵩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白云大道西段嵩县劳动服务就业平台七楼会议室(嵩县顺势药业对面)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在嵩县人才网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嵩县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分开依次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退伍证;

(3)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退伍兵需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4)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照开考比例要求在本单位招聘计划内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指标。

报名成功的考生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于4月27日至28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试卷一份,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指标1:2比例确定,名额不足按分类递补。对参加面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处理解决问题能力及身体条件等进行综合考核考察,当场打分亮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技能测试

报考书记员职位进入面试的,需进行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1分钟,记录速度为100字,准确率95%以上,以正确字数多少和准确率高低排序计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书记员职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检务辅助、协警职位、总工会职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总成绩并列时,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依次按有法律工作经历一年以上、面试成绩高低和学历层次;报考总工会职位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和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额不足按分类递补。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招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类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进行。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派遣

招聘人员确定后,经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由人才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劳务派遣,派往指定岗位工作。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派遣人员由法院、检察院、总工会使用。嵩县诚信人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同县法院、检察院、总工会签订派遣协议、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内工资按上级规定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所需费用(工资、社会保险费、派遣费)按有关要求执行。合同期内对所招聘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每年对派遣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选聘的派遣人员自主择业。如需用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工作监督与责任追究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人员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嵩县2017年为法院检察院总工会3个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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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为法院检察院总工会招聘报名表

嵩县为法院检察院总工会招聘专业类别

嵩县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1日



Tags:警察 招警 考试 招聘 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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