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简介: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 承担讯问、询问的记录工作;
(二) 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三) 校对、印刷相关法律文书;
(四)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 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薪酬待遇
按南雄市同级公务员的70%执行(含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28周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留意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9 日- 4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四楼409室政工科,地址:南雄市环城东路66号,联系电话:0751—3936116。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1张、笔试准考证1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5、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明。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录用手续。2015、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17年应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需回避。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于2017年5月2日- 5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四楼409室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
(二)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
1、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对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均以100分为满分。
2、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电脑听力打字,主要测试考生打字速度和打字正确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电脑听力打字×2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录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递补录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录用者;
(五)个人放弃录用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936150
原标题:2017年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岗位表
2.《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南雄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