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6-47):委托买卖。
委 托指令是客户要求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的指示。内容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证券名称的方法有全称、简称和代码 三种。买卖证券的数量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整数委托是1手或1手的整数倍。目前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
表 2-2(P38)中记住买卖股票、基金、权证均为1手的整数倍买入,零数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买入债券,上海是1手的整数倍,深圳是10张的整数倍(债 权的1手=10张,1张=100面值债券),零数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上海是100手整数倍,深圳是10张;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上海是1000手整数倍(深圳无买断式回购交易)。
表2-3(P38)中,股票、基金、权证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0万股或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不超过1万手(10万张),债券买断式回购不超过5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