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P357)(1)交易所交易经手费的20%;(2)证券公司按营业收入的0.5%-5%;(3)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4)依法向有关责任人追偿所得和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5)捐赠;(6)其他合法收入。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8月成立。
知识点803(P303-316):证券市场自律管理。
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