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元,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与证券公司签承销协议;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采用自行销售的,或者是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应当采用代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