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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证券基础知识精要-第三章、债券(十八)
2012-09-23 15:44:43 来源: 作者: 【 】 浏览:2201次 评论:0
转让,通常不记名,转让价格取决于供给与需求。

2、非流通国债。不能自由转让,可以记名,也可以不记名。以个人为发行对象的非流通国债,一般以吸收个人的小额储蓄资金为主,故称为储蓄债券。

按发行本位分类,分为:

1、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一是货币经济不发达,实物交易占主导地位;而是币值不稳定,为增强国债吸引力发行。

2、货币国债。本币国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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