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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证券基础知识精要-第三章、债券(十七)
2012-09-23 15:44:43 来源: 作者: 【 】 浏览:2201次 评论:0
1年以上,10年以下。用于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

 3、长期国债。10年或10年以上。常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地位。

 按资金用途分类,分为:

1、赤字国债。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

2、建设国债。用于建设项目。

3、战争国债。弥补战争费用。

4、特种国债。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

按流通与否分类,分为:

1、流通国债。投资者可以自由认购,自由

Tags: 责任编辑:91kaosh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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