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项债券(收益债券)。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保证。
地方政府债券在我国建国初期就存在,如50年,东北人民政府发行东北生产建设折实公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于是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券,即以企业债券的形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知识点310(P75-79):我国的金融债券。(单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