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自学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历年真题分类检索

2010年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标准预测试卷(六)(一)
2011-07-12 17:22:0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1、张某因要移民到新西兰定居,把国内一住房赠送给中学同学徐某,并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为此,张某到公证处,要求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问: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时,应着重审查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 (1)审查赠与人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2)审查所赠财产的产权(3)审查赠与人的赠与行为与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是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4)审查赠与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备。经过审查,对于既真实又合法的赠与合同,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出具公证证书。

(1)审查赠与人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2)审查所赠财产的产权(3)审查赠与人的赠与行为与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是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4)审查赠与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备。经过审查,对于既真实又合法的赠与合同,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出具公证证书。

----------------------------------------

2、某律师事务所制作了简介,并多次在当地电台、报纸上播发,其内容如下:本律师事务所是本省首家律师事务所。在本省同行中人员最多,规模最大,信誉最高,效益最好。本律师事务所云集了大批律师优秀人才。其中有四人荣获过“优秀律师”称号,有一人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有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还有一批法院、检察院离退休的院长、检察长、庭长、处长,与司法机关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司法界享有很高声誉。我所实行法律援助制度和败诉赔偿制度。凡当事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我所予以减费或免费。凡我所败诉的案件,不仅退费,还可给予必要的补偿。请指出该律师事务所哪些说法及做法是错误的,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该律师事务所以下说法及做法错误:(1)利用新闻媒介播发炫耀自己、排斥同行的广告,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2)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不能作律师,因为《律师法》禁止律师在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执业;(3)不得炫耀与司法机关有密切联系,因为这样做属于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4)实行的法律援助制度范围超越法律规定,构成竞相压价收费或者不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5)败诉赔偿制超越法律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律师事务所以下说法及做法错误:(1)利用新闻媒介播发炫耀自己、排斥同行的广告,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2)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不能作律师,因为《律师法》禁止律师在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执业;(3)不得炫耀与司法机关有密切联系,因为这样做属于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4)实行的法律援助制度范围超越法律规定,构成竞相压价收费或者不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5)败诉赔偿制超越法律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1马律师是否有权拒绝为张某承担辩护人?为什么?

参考答案: 无权。因为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助人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无权。因为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助人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
Tags:自考试题及答案 自考试卷答案 自考试卷下载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2010年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标.. 下一篇2010年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标..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