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自学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历年真题分类检索

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真题(打印word版)(三)
2015-02-09 16:17:5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38、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规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3分)

  39、 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龙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兼任监事会主席;经营利润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

  2010年3月,甲向银行借款200万元,龙源公司董事会开会决定为这笔借款提供担保。

  问题:

  (1)甲的任职是否合法?为什么?

  (2)龙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比例的规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丙作为出资的房屋未过户到公司名下,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为什么?

  (4)董事会的担保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Tags:自学考试 历年真题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全国2012年1月自学考试《公司法》.. 下一篇浙江省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