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 简述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区别。
2. 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
3. 简述法律来源:91exam .org上限制加班加点的意义。
五、论述题(16分)
试论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 1994年8月初,京郊某私营服装厂到河北省某县招收女工。招工简章称:实行计件工资,备有免费宿舍及浴池,一月回家一次,并发给路费。8月6日,赵某等18人与该厂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她们进厂后,发现厂内既无宿舍又无浴池,只能住在车间里。9月9日,有6名女工要求领工资和探亲路费时,被告知:是每年1月份回家,给一次车费,不是每月回家一次都给车费。至于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只发100元生活费,其余部分等合同到期才给。赵某等18名工人认为,厂方在招工简章中写明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属欺骗行为。因此,多次要求厂长解决上述问题,兑现招工时所讲的条件,但是均被厂方以种种理由搪塞。到11月11日,18名女工向厂长提出补发所欠工资和路费并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厂方则以其所欠工资用来冲销18名女工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违约金而予以拒绝。赵某等18名女工出于无奈,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双方是否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对该厂所欠18名女工的工资如何处理?为什么?
2. 孙某系某大学工人,在伙食科主管的职工食堂从事收饭票等杂务工作。1996年12月初,伙食科以孙某偷饭票(折合人民币8.5元)为由,责令其赔款8.5元,予以罚款200元,并且从孙某12月份工资中扣除。孙某不承认偷饭票,并对伙食科罚款和扣除工资不服,遂于1997年1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伙食科撤销错误决定,公开为其恢复名誉。经查,所谓孙某偷饭票是事出有因,但查无实据,不能予以认定。
问:
(1)某大学伙食科是否可扣除孙某的工资?为什么?
(2)对本案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