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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自考中国法制史标准预测试卷(九)(三)
2011-03-01 19:44:5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律儒家化的典型体现,反映了维护统治者利益的要求。这一制度白两晋南北朝形成后,被隋、唐、宋等朝代所继承并加以发展完备。成为封建官吏的特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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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唐朝告诉的方式。

参考答案: 从唐律的规定来看,唐朝告诉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告诉。当发生强盗或杀人等犯罪案件后,被害人及其家属应陔告诉官府。这是当时的一种告诉方式。“诸强盗及杀人贼发,被害之家及同伍即告其主司。” 第二种是邻居间的告诉。当邻居中有人犯罪时。其他人则要到官府去告诉,否则便会受罚。“同伍保内,在家有犯.知而不纠者.死罪徒一年,流罪杖一百,徒罪杖七十。” 第三种是主管官吏的告诉。当主管官吏知道其下属官吏犯罪时,必须到官府告诉,否则也要受罚。“诸监临主司,知所部有犯法。不举劾者,减罪人罪三等,纠弹之官减二等。”

从唐律的规定来看,唐朝告诉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告诉。当发生强盗或杀人等犯罪案件后,被害人及其家属应陔告诉官府。这是当时的一种告诉方式。“诸强盗及杀人贼发,被害之家及同伍即告其主司。” 第二种是邻居间的告诉。当邻居中有人犯罪时。其他人则要到官府去告诉,否则便会受罚。“同伍保内,在家有犯.知而不纠者.死罪徒一年,流罪杖一百,徒罪杖七十。” 第三种是主管官吏的告诉。当主管官吏知道其下属官吏犯罪时,必须到官府告诉,否则也要受罚。“诸监临主司,知所部有犯法。不举劾者,减罪人罪三等,纠弹之官减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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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述《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基本内容。

参考答案: 该文件共分政权组织、人民权利、司法、经济和文化五个部分,24条。主要内容为: (1)政体及国体 该宪法原则规定边区的权力机关由抗战时期的以“三三制”为核心的参议会过渡到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2)权利义务 在人民的权利义务方面.规定人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参政权,思想、言论、m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游行示威的自由权.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的平等权和婚娴自由权等。 (3)经济制度 在经济政策方面.规定应保障耕者有其田、劳动者有职业、企业有发展的机会;用公营、合作、私营j种方式组织所有的人力、财力繁荣经济,消灭贫困等。其中耕者有其田的规定表明边区政府已经决定将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消灭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的政策。 (4)民族问题 在民族问题方面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原则。各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可以组织民族自治政权·制定自治法。 (5)司法体制 在司法体制方面宪法原则规定各级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除服从法律外.不受任何干涉。这是在新民主主义宪政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司法独立的主张。 此外,《宪法原则》还规定了文化政策。

该文件共分政权组织、人民权利、司法、经济和文化五个部分,24条。主要内容为: (1)政体及国体 该宪法原则规定边区的权力机关由抗战时期的以“三三制”为核心的参议会过渡到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2)权利义务 在人民的权利义务方面.规定人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参政权,思想、言论、m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游行示威的自由权.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的平等权和婚娴自由权等。 (3)经济制度 在经济政策方面.规定应保障耕者有其田、劳动者有职业、企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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