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例如,某犯在判决前犯有三罪,所判刑罚分别为有期徒刑10年、8年、5年,数刑的总和刑期为23年,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为10年,人民法院应当在20年以下10年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3)判处附加刑的数罪并罚,实行相加原则。即除了主刑之外,附加刑都必须执行。第二.判决宣告以后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并罚。根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如果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的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三,刑罚执行过程中又发现新罪的并罚。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如果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答案解析: 1、试述数罪并罚。 案例题 (共2题,每题5分,共10分) 参考答案: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其死亡。本案中陈立锋在车祸后失踪已满两年,债权人崔某等提出申请,法院应依法宣告其死亡。 答案解析: 1、陈立峰,男,1973年生,父母双亡。1998年他出资开办了一家企业,生产服装。1999年2月陈立峰在一场车祸中失踪。2001年3月,债权人崔某和施某向陈立峰所在的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宣告陈立峰死亡,法院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答:被告人李某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未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执行完毕。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故被告人李某不符合累犯成立的条件。 答案解析: 2、被告人李某,男,24岁,某公司会计。被告人李某于1991年5月10日因贪污公款4000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到1993年5月10日缓刑考验期结束后李某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1994年3月2日上午被告人李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将张某打成重伤。问:被告人李某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